秦叔无儿无女,离婚之后一个人在家。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家十分冷清,他也喜欢每天待到店里打烊才回去。
大家都是因为一个人待着寂寞冷清,所以才选择跑来咖啡厅,贸然提前一个半小时打烊,对生意肯定会有影响。
张维之摆了摆手:“没关系,都是老客户,应该能够理解,我们还是学生呢。”
林仙月点点头,既然他已经决定了,她不会多话。
她现在不担心张维之会突然把店盘出去,或者店里生意太差导致关门。她有三万块钱傍身,加上今晚画的五张聚灵符,又有两万五千块进账。
所谓有钱男子汉,没钱汉子难。
林仙月有钱之后,自觉胆气壮了许多。
毕竟是正式的营业时间表,林仙月并没有用行书或者草书,而是用最正规的正楷字,一笔一划写好了营业时间。
她吹干了墨迹,然后递给张维之。
张维之接过来一看,只见纸上字字遒劲,笔力矫健有力,每个字都仿佛具备精气神一般,像是活了过来。
他甚至有种错觉,这些字在不停的变化,每一眼都不一样。
“你这毛笔字写的真好。”
张维之写毛笔字不行,但眼光还是有的。小时候外公就喜欢揪着他练毛笔字,可惜他的确没兴趣,倒是看过外公收藏的许多名家字画,眼力练出来了。
在他看来,林仙月这手毛笔字,似乎比那些书法大家的字更……
张维之形容不出来,毕竟他不是爱好书法的大家,鉴赏力有限。
林仙月微微一笑,脸上露出一丝怀念的神色。
“小时候,师傅教我识字,用的就是佛经。我认识的第一个字就是佛,写的第一个字也是佛。从第一天识字开始,每天都要抄写一篇经文,用的就是毛笔。”
小流云寺偏僻简陋又贫苦,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回馈前来上香的信众。所以静娴师太总是用自己抄写的佛经赠送给真正的信徒,后来林仙月的字写得好了,抄写的佛经也一并用来回赠香客。
十多年下来,林仙月的毛笔字写的极好,笔画形态和落字布局方面都工工整整,不输给当今那些书法家。
不过碍于年纪的缘故,她的字还是少了一份精气神,也就是所谓的神韵。
古代的书画大师之所以称之为大师,就是因为他们的作品具备神韵,能让观众透过书画就能清晰的感受到独特的魅力。
论写毛笔字,人写的再好也不可能比得上电脑打印出来的文字,然而绝对没有人会夸赞电脑打印出来的字好。
就是因为电脑打印的字再好看都没有精气神,手写的毛笔字,哪怕是三岁小孩的扭捏字迹,也能让人看了会心一笑。
林仙月经过修真一世,所欠缺的那份阅历已经弥补上了,赋予了字迹独特的精神。
再加上她是修士,运笔落墨间灵力自然运转,更是让她的字显得精气神十足,像是在随时变化一般。
张维之见她想起师傅后,脸上不自觉露出孺慕之情,心头不由一动。
她师傅对她,一定特别好,才能让她这般眷恋不舍。
“下次有机会,我也去拜见一下你师傅,她那样的大师,给我的符一定比你的灵。”
林仙月哭笑不得,师傅就是一个普通老尼姑,根本就不会画符。再说了,就算师傅会画符,哪里能比得上自己的符?
她也不解释,只笑道:“好啊。”
张维之是个实干家,找出胶水就跑到外面,在门上端正的贴上了那张a4纸。
第二天中午,秦忠买了菜从失意港湾路过,准备回家做饭。
他无意中朝失意港湾看了一眼,见门上贴着一张白纸,便走近了去看。
“哟,小维子终于改营业时间了啊。早劝过他,他和仙月还在读书,应该早点打烊才是,这小子总算听进去了。”
秦忠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,笑了笑准备离开。突然,他脚步一顿,陡然转头盯着那张普通的a4纸。
“这字……”
秦忠眼里迸射出细碎的火花,一眨不眨的盯着上面的字迹,目光随着每一笔每一划游走,越看越是震惊。
他脸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,喃喃自语:“柳经颜骨,却又独成一家,神意饱满,气息流走不停,这是大家风范啊!”
现如今这世道,竟然有人能写得出古代书法名家才能写出的境界吗?
秦忠看着上面的字迹,神色痴痴愣愣,好半晌才掏出手机,要把上面的字迹拍下来。
连拍了好几张,他看了一眼觉得很不满意,匆匆的把菜篮一扔就跑了。
过了一会儿他抱着一架单反相机又跑回来,气喘吁吁的站在a4纸面前。
还好还好,这张纸还在,没被城管撕掉。
他跑回家就觉得不妥,要是有人多事撕掉了,他去哪里欣赏这幅书法名作?
秦忠等喘匀了气,这才拿起单反相机从各个角度拍摄了几十张照片,然后盯着a4纸又看了半天,脸上露出挣扎之色。
最后他终于还是没忍住,探头探脑的朝左右看了一眼,一步上前小心翼翼的把a4纸撕了下来。
“鲁迅先生说过,窃书不算偷,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吗?”
秦忠摇头晃脑的念了一句,终于给自己找到了理由,然后摄手摄脚的跑了,连地上的菜篮也忘记了拿。
回到家之后,秦忠挑选了三张最满意的照片,然后发给了自己前妻华夏书法家协会副会长淳于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