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话(14)告别书(2 / 2)

承欢艳志 凉鹤 1969 字 2天前

她微微一声低呼,程嘉安就上前环抱了她,揉碎,碾压于沙发,如痴如醉。

程嘉安想,这窝边的兔子,吃着还真香。

*

婚礼定在两个月后,乔歌辞了工专注装修房子和婚礼筹划事宜,她是个不爱折腾的人,装修都是简约风,婚礼也是双方的家长和朋友一起吃个饭走个过场的安排。

但程嘉安却怕委屈了她,早把彩礼送过去,还挑了全城最贵的饭店。

他知她为了嫁他这个二婚男,跟家里做了不少斗争,尽管他条件优渥,乔家从未当面表达不满,但他知道,她家还是有所芥蒂。

乔歌没问的话,他们家人倒是大喇喇地在第一次见面时问了——你前头那个为什么离掉了?

——性格不合。

不能脱口而出这样回答,太敷衍。

于是他诚恳解释:“当初年轻,大家都在拼事业,所以无人顾家,感情没那么浓烈,她后来遇到个更适合的,回来跟我好聚好散了。”

乔歌在旁很尴尬,忙添了两碗饭给那二老——您们啊,先安心吃饭行不行!

聚餐过后,她还跟他解释,要他别介意,程嘉安却把她搂住羞愧忏悔——这事儿是我的错,我应该想到,我心粗,离婚那事儿过了十多年,我都快忘了自己怎么离的了。

他当这问题,是乔歌的心病。

乔歌却笑了:“爷,不管您以前什么样儿,爱过谁,咱以后都不想了,咱就过咱的日子,以后的日子。”

程嘉安心尖儿又疼又暖,一边吻她一边说:“你放心,等咱们忙过这段,我带你出去散散心……你以后想上班就去上,想在家就在家,我都不管你。”

乔歌笑:“上班也不能再在伊诗寇了,以后见了往日的同事太尴尬……回头我想想不如自己干点什么吧!”

也好,不受气,就是累点儿,操心点儿。

只要她高兴呗。

傍晚,乔歌趴在床上看结婚礼服,他回来便把一个盒子扔在她眼前。

打开精致包装,是个鹅蛋大小的红钻戒,发光的,诱人的,晶体球。

真漂亮,漂亮有余,还性感。

“乔儿,看见这个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你。”他看她,从头到脚,把她的背面看了个全,裙子掀翻上去,露出一角粉白的内裤,还有肉圆的臀片。

程嘉安忍不住伸了大手从后面盖上去,又贴了她身子,在她耳边吹:“咱们结婚时,你戴这个。”

乔歌伸手试了试,确实把她的白皮肤托得鲜亮。

而更重要的是,后面那人也把她揉搓得有了动情的湿润,不知怎了,她与他相处的日子里,被他一摸一挑逗,就全身痕痒,似是敏感异常,一撩拨便如潮如涌的。

程嘉安说,她这是被他调教好了,花期正旺,丰放鲜艳,欲滴欲醉……

二人正投入拥吻,门响了,送快递的。

乔歌下去取了盒子回来,拆开包装,里面是一本书。

印刷简陋,封面也没个题目,只有一个黑夜的背景。

翻开,是凌乱的字迹————

乔歌,我走了,去别的城市了,同时夜寻欢会封笔,我想,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。但是我宁愿相信,我和你,故事还有别的版本,也许不是这一世的,也许甚至都不是这个时间里的……

所以这个新故事,就当是另一个结局的延续吧……既是你预定了,我也把此书谨献于你,算作我离别的礼物。”

没有落款,也没有日期。

他写了那么多字,却不敢曝光天下,连书都要自己印。

乔歌微微僵住,茫然看着书愣神。而一边的程嘉安却早就按耐不住,他还在兴头上呢,伸了手就把乔歌拉倒在床,又拥入怀里,不依不饶地舔她耳朵,脖子,揉她的胸脯……

“什么东西?书?”

乔歌被他痒的不行,微微推拒——嗯,爷,是啊,一本书。

“又是小黄书?”程嘉安笑了,把她压在下面,他也不管那书还在乔歌手里,把下巴压在她胸口摩挲,含住她的肉尖儿珠,舔舐,啃咬:“你读,你读来我听听,我想一边干你一边听你读,书里怎么写,我就怎么干……”

这声音低下去,动作却跟了上去,一挺动,乔歌喉中发出一声媚叫。

他入了她的时候,书正掀开了第一页,她瞥上面的字,似是书名,名字叫——春物撩人

果然是夜寻欢的风格!

乔歌闭上眼,又想起当日那个沉默青年,他的苍白皮肤和黑眼睛,他的短发和手指……她在他唇上的微微触碰……

忽地,她大幸了,花瓣尽开,肉蕊蓬勃,她觉得自己似是越过了重重山峦,在激荡里瞥见云端茫茫……

也在那一刻,乔歌的眼角就滚落了一滴眼泪,她没哭,她笑了。

——大大,谢谢你曾赠我有欢可寻的每个夜晚。

lt;第一话完gt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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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小简洁的小肉菜,客官可吃得好吗?

后面会写一个夜寻欢的番外求打赏,就当客官赏奴家的铜板钱。

第二话讲一个病娇太监的爱欲情欢,故事的名字就叫《春物撩人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