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六十一章 风暴内幕(上)(1 / 2)

覆手 虾写 2330 字 1天前

曹云继续点评本案庭审,道:“作为一名不错的律师,可以认三万。作为一位优秀的律师,三万都不认。云隐这是小钱,万一是三亿,三十亿呢?对方要赔偿,就必须开出让人信服的价值出来。”这点也是日常中的盲区,经常看见汽车轧死小狗,狗主人说自己狗是多少买来的。扣除违章,栓狗不说,多少钱买来的,和赔偿多少钱,两者没有直接的关系。当然,由于数额较小,通常警察也希望快速解决纷争,会以购买价为损失的标准。

十万买了赝品字画,被人损毁。他说,字画在我心中就是十万的价值,小狗在他心中就是十万的价值,因为他是十万买的。法理上不成立,也需要经过庭辩。比如小狗你认为是多少等级纯度的红藏獒?假设分十级,你认为是五级,我认为最多两级,原告就必须证明狗纯度五级。如果辩方律师没有提出有利的说明,法官还是会以购买价认定。

即使是一个小案,也能看出一名律师的水平。在本案中,双方都以非常认真的态度投入工作,那结果说明了两人的水准。

“哈哈。”云隐自嘲:“我还是当我的富二代吧。”

曹云道:“一航,你作为原告的签字委托律师,你能不能说服法官让云隐学狗叫?”

陆一航道:“关于赌约,证人只有曹律师你,如果曹律师你保留了录音,我还是有把握的。由于曹律师你的证词容易被采纳和信服,即使没有录音,我也有一定的把握能打赢官司。不过,按照道理来说,法庭是不会支持侮辱人格的惩罚。”

曹云惊讶:“可是做人要言而有信,我向来不喜欢承诺,但只要我承诺了,我就会尽全力履行我的承诺。”曹云是真的不轻易答应别人的要求,在很多人看来,这种人不好交朋友。实际上,这种人是最好的朋友,不吹牛,轻易不答应,答应了肯定放在心上。和酒桌上扯淡吹牛的完全不一样。有些人酒桌上称兄道弟,拍胸脯,酒后什么都不认。这算好的,有些认了,还接着吹牛,就是不办事。

曹云道:“魏君,这种行为不太符合法律精神,有什么办法能将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惩罚落实呢?”

魏君道:“打电话给云飞扬,说他儿子赖账。”

云隐挤出点笑容,伸出两根手指:“我们一起学狗叫,汪汪汪……”

“不过……”曹云道:“魏君你最多也只能算不错的律师……别生气,我倚老卖老的说实话,你目前水准也就银河律师所客座到专座律师的水平,还上不了大台面。”

曹云看陆一航,陆一航也有些不解:“我不明白。”

曹云见魏君没有生气,于是道:“我看了证人和证物,我就下了这个判断。为什么精神赔偿很少受到支持,即使支持赔偿金额也很少呢?但是是不是就没有精神赔偿呢?本案魏君你不仅可以争取到精神赔偿,甚至有可能拿到高额赔偿。但你没有利用好你手中的牌。”

曹云道:“原告两个孩子,九岁,十一岁,原告有很多孩子与狗之间玩耍的视频。这视频你竟然没有拿出来。其次,你没有收集邻居,物业等证词,你要证明这条狗从不扰民,甚至可以加点好料在里面,做过什么好事。如果邻居投诉过这条狗,那你就可以忽视掉。同样云隐你没有收集相关的证据,好在魏君没较真。”

曹云道:“在类似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,由法官裁定的案件,感情牌是极其重要的。魏君你一张感情牌都没打出来,让我有些失望。另外你争取精神损失上没有任何的斗志,这是我不认同的。因为本案是有可能获得精神赔偿的。还有一点,你们没有人去了解法官,法官是本案的裁定者,你们知道法官有没有养狗?法官孩子多大?法官对狗什么看法?”

曹云:“另外,你们两人都没有收集提供之前类似相关的案例。云隐,你可以提供去年的案例,说明车主人道赔偿。魏君,你可以收集获得高额赔偿的案例。另外魏君你还有一手牌被你忽视了,那就是爱狗协会。你只请了爱狗协会的专家出庭,按照我的预想,你应该让整个听审席坐满爱狗协会的人,给法官无形的压力。”

爱狗者愿意为了狗出庭,不爱狗者是不会为了狗出庭,这本是魏君的优势,她没有利用。

曹云:“当然,第一次正式出庭有这样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。”

曹云道:“大家都是律师,我就是发表下自己的看法,没有教训和其他意思,不要朝心里去。”反过来理解,曹云在一定程度上看重魏君,才会说得罪人的话。否则他的性格不仅不会说这些话,甚至连实战庭审的建议都不会提出。

“汪汪汪!”魏君突然出声。

大家洒然一笑,高山杏圆场:“吃东西了。”通过本案,高山杏觉得自己将来还是不要出庭比较好,不仅对自己好,也对雇主好。学的知识是死的,有些东西真需要天赋。没有天赋,经验加知识可以立足,但不足以扬名立万。

曹云接电话:“喂!小郭?”

小郭:“有一名东唐大学生被捕,他说要聘请你为律师。”

这句话信息很多,首先是小郭,搜查一课的人打电话来,其他是大学生,再次是他们一开口就要自己当律师。这些都是不寻常,反常规的信息。

曹云理解数秒后,道:“很急吗?”

小郭道:“急和不急,怎么说呢?反正我不急。”

“哈哈,我晚上就过去。”小郭意思是,警察是不急,不希望你太早来。潜台词,警察还没有从嫌疑犯口中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。

……

东一是一名计算机研究生,被捕的原因是,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、手机,监听和监控司法人员。

非法入侵计算机罪属于行为罪,行为构成犯罪,不论结果。结果是你被惩罚的标准。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(简称非计)标准五年,严重的五年以上,轻的五年以下,甚至可以免予起诉。

曹云坐在东一面前看资料,其入侵了搜查一、二、三课物证组的计算机,窃听三课课长的电话。

曹云道:“五年以上是针对国家级的设施和设备,按照你的行为,大概在三年左右。”证据确凿,无法狡辩。

东一:“他们说曹律师你一定有办法。”

曹云:“办法未必有,但是价格一定很高。”

东一:“我出一百万,罪名不成立。”

曹云摇头:“难,罪名成立应该没问题,我最多能帮你免于坐牢,我可以努力帮你争取缓刑。”